证券代码:
600755证券简称:厦门国贸公告编号:
2026-0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6亿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 | 6亿元(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 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 1,330.51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402.8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盛”)已具有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的天然橡胶、纸浆交割仓库资质,公司已为上海远盛在上期所的交割仓库资质提供了3亿元担保。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上海远盛拟向上期所申请热轧卷板交割仓库资质,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亿元。根据上期所规定,公司为上海远盛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金额共计为6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93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895亿元;为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包含2026年预计新设参股公司)预留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20亿元;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额度10亿元。同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调剂担保额度及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之日止。(详见公司2025-63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经理层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国贸启润(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向靖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088671975H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3月12日 | ||
| 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199室 | ||
| 注册资本 | 35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货物包装(除包装装潢印刷),装运搬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221.35 | 3,200.29 | |
| 负债总额 | 1,304.17 | 67.95 | |
| 资产净额 | 2,917.18 | 3,132.34 |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 净利润 | -215.16 | -387.04 | |
(二)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上海远盛已具有上期所的天然橡胶、纸浆交割仓库资质,现拟增加热轧卷板交割仓库资质。根据上期所规定,公司为上海远盛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合计担保金额为
亿元。在公司为上海远盛向上期所申请成为上期所橡胶、纸浆、热轧
卷板交割仓库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期间内,公司将在以后年度的股东会中,持续就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经理层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1,330.51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02.82%,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1,330.51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1.34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7.56%,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21.34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余额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