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600748)_公司公告_上实发展: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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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在 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安永 华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 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 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 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 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 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

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执业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 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或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 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 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1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 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 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 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

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 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设计和实施 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 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 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设计和实施整改措施;其他监控活动,例 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 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识别 出质量管理缺陷。

3.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 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 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 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 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了必须咨 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均 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安永华明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

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 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5.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 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 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RAS)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 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 得出具报告。

6.项目质量复核及检查

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管理复核制度和项目质量检查 制度,以落实有效的指导与监督。审计过程中,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 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项目 质量复核。项日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制定的项日质量复核 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 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 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 质量复核人在'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上签署后才能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首次公 开募股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规定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核。 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

7.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安永华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安永华明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 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8.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四、工作方案

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 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行性强、且先进、高效的审计工 作方案。并针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通。

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 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 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安永华明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对项目团 队人力安排充分、结构合理。其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 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多年

上市公司、房地产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且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估 值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 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特此报告。

专发展险份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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