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6900937证券简称:华电能源华电B股公告编号:2025-03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基本情况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0日召开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公司”)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购置产能置换指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锦兴公司于近日收到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吕梁市能源局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山西离柳矿区肖家洼煤矿项目调整建设规模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的函》的函》。
二、本次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进展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矿产能指标于2024年6月12日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6月25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最终成交价为9,900万元。2024年7月17日,锦兴公司与广西百色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广西百色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具有完全处置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矿因资源枯竭、长期未达产,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关闭退出。2024年5月31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确认水埠煤矿关闭退出产能指标提前交易有关事宜的函》(桂能油气函〔2024〕203号)文件确认,水埠煤
矿关闭退出的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折算,并可按市场化方式提前交易用于产能置换,按200%折算后为90万吨/年产能置换指标。
2、转让交易价格本合同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单价(含税)为人民币220元/吨,按原始退出产能计算交易吨数为45万吨,煤炭产能指标转让交易价款(含税)为人民币:9,900万元(大写:玖仟玖佰万元整)。
3、交易方式上述标的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二)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产能指标于2024年1月5日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1月9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最终成交价为4,500万元。2024年1月25日,锦兴公司与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恩施自治州建始新场垭煤矿为湖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中的独立升级改造煤矿。新场垭煤矿已于2021年12月28日经建始县人民政府同意关闭退出,退出产能15万吨/年,并经湖北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新场垭煤矿属于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文件明确鼓励退出的“安全保障程度低”类型煤矿,并经湖北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新场垭煤矿属于《关于印发<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377号)文件规定的“分类处置期间关闭退出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采取集中交易形式的,退出产能指标折算比例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20%”的情形,退出原始产能指标15万吨/年,经集中交易后按240%折算后为36万吨/年。
2、转让交易价格本合同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单价(含税)为人民币125元/吨,按折算后退出产能计算交易吨数为36万吨,煤炭产能指标转让交易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
3、交易方式
上述标的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三)石嘴山市大榆树沟煤炭产销有限公司产能指标
于2024年5月21日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5月23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最终成交价为3,690万元。2024年7月10日,锦兴公司与宁夏石嘴山市大榆树沟煤炭产销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宁夏石嘴山市大榆树沟煤炭产销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大榆树沟煤炭产销有限公司因位于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于2017年关闭,已通过自治区组织的关闭验收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公告。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反馈石嘴山市大榆树沟煤炭产销有限公司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有关事项意见的函》文件确认,退出原始产能指标15万吨/年,按200%折算后为30万吨/年。
2、转让交易价格
本合同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单价(含税)为人民币123元/吨,按折算后退出产能计算交易吨数为30万吨,煤炭产能指标转让交易价款(含税)为人民币:
3,690万元(大写:叁仟陆佰玖拾万元整)。
3、交易方式
上述标的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四)云南可保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产能指标
于2024年7月17日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9月14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零壹拾叁万元整(?150,130,000.00)。2024年10月9日,锦兴公司与云南可保煤矿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云南可保煤矿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可保煤矿有限公司皂角露天坑煤矿属于云南省2024年关闭退出煤矿,2024年5月2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关闭退出,并按照规定向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报告。经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可保煤矿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认定的意见》文件确认,皂角露天坑煤矿关闭退出的产能置换指标可按200%折算,并可按市场化方式提前交易用于产能置换,按200%折算后为120万吨/年产能置换指标。
2、转让交易价格
经网络竞价,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零壹拾叁万元整(?150,130,000.00)(含税价),同意按此价格将上述标的物转让。
3、交易方式
上述标的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五)古蔺煤矿(东段)有限公司古蔺煤矿东段产能指标
于2024年11月11日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11月13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4,110万元(大写:肆仟壹佰壹拾万元整),2024年11月22日,锦兴公司与古蔺煤矿(东段)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古蔺煤矿(东段)有限公司古蔺煤矿东段
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古蔺煤矿(东段)有限公司古蔺煤矿东段为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中的“少量保留正常生产矿井”,后经四川省政府批复《关于调整部分煤矿分类处置方式的函》(川安办函〔2024〕125号),同意该矿调整为“2024年政策引导主动退出煤矿”,目前已向古蔺县人民政府申请并取得同意关闭退出的批复,已完成井简永久封闭工作。古蔺煤矿属于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文件明确鼓励退出的“安全保障程度低、长期不达产”类型煤矿,并经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认定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退出原始产能指标15万吨/年,折算后为30万吨/年。
2、转让交易价格
经网络竞价,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1)折算后产能交易单价(每万吨):
人民币:137万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元整)。
(2)交易总价款:
人民币:4,110万元(大写:肆仟壹佰壹拾万元整),交易总价款含税,税率6%。同意按此价格将上述标的物转让。
3、交易方式
上述标的通过西藏产权交易所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六)乐山市四合煤业有限公司四合煤矿产能指标
于2024年11月27日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11月29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4,200万元(大写:肆仟贰佰万元整),2024年12月3日,锦兴公司与乐山市四合煤业有限公司四合煤矿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乐山市四合煤业有限公司四合煤矿
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乐山市四合煤业有限公司四合煤矿为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中的“停产待处置煤矿”,后经四川省政府批复《关于调整部分煤矿分类处置方式的函》(川安办函〔2024〕125号),同意该矿调整为“2024年政策引导主动退出煤矿”,2024年11月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对其关闭公告,四合煤矿为长期停工停产矿井,该矿属于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文件明确鼓励退出的“长期停工停产”类型煤矿,退出原始产能指标15万吨/年,按200%折算后为30万吨/年,其中18万吨/年折算后产能置换指标用于肖家洼煤矿产能置换方案。
2、转让交易价格
经网络竞价,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1)折算后产能交易单价(每万吨):
人民币:14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2)交易总价款:
人民币:4,200万元(大写:肆仟贰佰万元整),交易总价款含税,税率6%。同意按此价格将上述标的物转让。
3、交易方式
上述标的通过西藏产权交易所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七)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煤矿产能指标
于2024年1月25日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1月29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8,910万元(捌仟玖佰壹拾万元整),2024年2月2日,锦兴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煤矿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煤矿
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煤矿为产能核增煤矿,由60万吨/年核增至120万吨/年。2022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山西郭家山煤业等6座煤矿核增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22〕814号)批复该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来源于2020年关闭退出的准格尔旗金利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退出产能60万吨,其中33万吨/年用于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煤矿产能核增,按200%折算后为66万吨/年。2023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关于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问题严重露天煤矿处置意见的通知》(内能煤管字〔2023〕888号)撤销了包括聚鑫龙煤炭有限公司煤矿在内9处煤矿产能核增,退回核增前产能。该公司同意转让66万吨/年指标用于肖家洼煤矿调整建设规模产能。
2、转让交易价格
经网络竞价,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按照折算后的产能置换指标计,交易单价为人民币135万元/万吨,本合同指标转让总价(含税)为人民币:8,910万元(大写:捌仟玖佰壹拾万元整);同意按此价格将上述标的物转让。
3、交易方式
上述标的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八)内蒙古赛蒙特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赛蒙特尔煤矿产能指标
于2024年3月7日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网公示,2024年3月11日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受让方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900万元(叁仟玖佰万元整),2024年5月7日,锦兴公司与内蒙古赛蒙特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签署了《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内蒙古赛蒙特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乙方):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内蒙古赛蒙特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赛蒙特尔煤矿为产能核增煤矿,由300万吨/年核增至360万吨/年。2022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西山德顺煤业等23座煤矿核增生产能力产能置换方案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22〕802号)批复该矿产能置换方案,指标来源于2019年关闭退出的湖南耒阳恒发矿业有限公司恒发煤矿等5处煤矿,退出产能合计30万吨/年,其中25万吨/年用于赛蒙特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产能核增,按照发改能源〔2019〕1377号文件“分类处置期间关闭退出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采取集中交易形式的,退出产能指标折算比例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20%”的规定,折算后指标为60万吨/年。后由于赛蒙特尔煤矿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暂不具备释放先进产能条件。2024年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关于赛蒙特尔煤矿退出核增产能事宜的复函》(内能煤管函〔2024〕63号)撤销了赛蒙特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产能核增,退回核增前产能。该公司同意转让60万吨/年指标中的30万吨/年指标用于肖家洼煤矿调整建设规模产能置换。
2、转让交易价格经网络竞价,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按照折算后的产能置换指标计,交易单价为人民币130万元/万吨,本合同指标转让总价(含税)为人民币:3,900万元(大写:叁仟玖佰万元整);同意按此价格将上述标的物转让。
3、交易方式上述标的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并组织交易,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交易合同。
三、本次购买产能置换指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锦兴公司本次购置产能置换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有效提升公司产能储备与供给能力,为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提供了有力支撑,增强了公司核心业务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符合本公司、中小股东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