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600713)_公司公告_南京医药: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二级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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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二级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600713证券简称:南京医药编号:

ls2025-160债券代码:110098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二级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拟对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药业”)之全资子公司南京鹤龄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龄房产物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龄药事服务公司”)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33、35号的两处房产土地进行依法征收,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34,709.49㎡,房屋建筑面积20,644.33㎡,合计补偿金额294,446,660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土地房产征收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9-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土地房产征收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征收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77亿元左右。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金额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能否在2025年度收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补偿款尚存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2024年11月,南京药业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宁雨府征字〔2024〕2号),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拟对南京药业全资子公司鹤龄房产物业公司、控股子公司鹤龄药事服务公司位于窑岗村33、35号的共两处房产土地实施征收。

(二)2025年12月9-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二级子公司部分房产土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鹤龄房产物业公司、鹤龄药事服务公司就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33、35号两处房产土地与相关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签署《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土地面积34,709.49㎡,房产建筑面积20,644.33㎡,合计补偿金额294,446,660元。

(三)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征收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7亿元左右。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金额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土地房产征收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被征收人

:鹤龄房产物业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号中医药贸易服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陆斌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主要股东情况:南京药业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被征收人

:鹤龄药事服务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

号综合车间(

号楼)夹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

注册资本:

5,959.9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食品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等。

主要股东情况:南京药业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二)征收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南京市雨花台区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赛虹桥街道办事处、南京雨花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与交易对方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土地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

号房产土地。

、土地面积

权属人为鹤龄房产物业公司,涉及面积34,709.49㎡,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集体宿舍。

、房产面积

房产建筑面积20,644.33㎡。其中,鹤龄房产物业公司权属面积20,307.43㎡;鹤龄药事服务公司权属面积

336.9㎡。

(二)补偿范围:

土地、房屋、装饰装修、附属物、不可搬迁设备、搬迁费用等补偿费用。

(三)补偿金额

本次拆迁补偿涉及各类金额共计294,446,660元。

(四)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目前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一)鹤龄房产物业公司签署《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鹤龄房产物业公司与相关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签署《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被征收土地房屋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

号,涉及土地面积34,709.49㎡,权属人为鹤龄房产物业公司;房产建筑面积20,644.33㎡,其中鹤龄房产物业公司权属面积20,307.43㎡,鹤龄药事服务公司权属面积

336.9㎡。《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涉及土地、房屋、装饰装修、附属物、不可搬迁设备、搬迁费用等补偿费用共计287,566,122元,《补充协议》涉及综合补助共计1,700,000元,合计总金额289,266,122元。

(二)鹤龄药事服务公司签署《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

鹤龄药事服务公司与南京市雨花台区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赛虹桥街道办事处、南京雨花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被征收房屋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窑岗村

号-8,房屋权属于鹤龄药事服务公司,补偿费用共计2,667,616元。

鹤龄药事服务公司与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赛虹桥街道办事处、南京雨花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搬迁奖励共计40,000元。

五、本次征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征收为鹤龄房产物业公司、鹤龄药事服务公司支持南京市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生活环境,配合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实施长虹路片区一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鹤龄房产物业公司、鹤龄药事服务公司预计将收到共计294,446,660元补偿款。

六、特别风险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征收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77亿元左右。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具体金额和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公司能否在2025年度收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补偿款尚存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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