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600711)_公司公告_盛屯矿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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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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