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600708)_公司公告_光明地产:关于变更2025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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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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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分别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在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7)(临2025-030)(临2025-032)。

公司于近日收到众华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众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王颋麟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徐育竹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育竹先生工作调整,众华安排张妍虹女士接替徐育竹先生作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颋麟先生和张妍虹女士。

二、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妍虹女士,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二)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妍虹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妍虹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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