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600707)_公司公告_彩虹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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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和《公司章程》(修订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5)002470号《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94,815,642.43元,盈余公积为230,140,908.12元,均为法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为20,060,292,704.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使用盈余公积230,140,908.12元,使用资本公积1,764,674,734.31元,合计1,994,815,642.43元,以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推进咸阳G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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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阳显示”)的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同意本公司向虹阳显示增资人民币105,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75,000万元,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其中96,145.47万元计入虹阳显示注册资本,8,854.53万元计入虹阳显示资本公积。虹阳显示其他股东同意放弃同比例增加出资额的权利。

本次增资完成后,虹阳显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1,919.11万元增加至478,064.58万元,本公司持有虹阳显示的股权比例将由52.94%变更为62.40%,虹阳显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通过《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修订和废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六、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之第二、三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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