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04证券简称:物产中大编号:2026-008
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通讯方式召开十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数字总监、总法律顾问。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 第一百十七条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 第一百十七条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
| 式的方案;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事项;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审议经理层成员薪酬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数字总监、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定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五、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方案,并确定其组成人员;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 式的方案;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事项;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审议经理层成员薪酬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定职工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五、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方案,并确定其组成人员;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
|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1至5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数字总监1名、总法律顾问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5至7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总法律顾问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
| 第一百五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制定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及中期调整方案、财务决算方案;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数字总监、总法律顾问等;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五十四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制定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及中期调整方案、财务决算方案;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