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财通-物产环能电力上网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中大”)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电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开展污泥和生物质发电电费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含5.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电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上述事项已于2025年7月7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财通-物产环能电力上网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2161号)。
截至公告披露日,物产环能“财通-物产环能电力上网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已得到全额认购。本次专项计划实际收到的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3亿元,已经达到约定的专项计划募集资金规模,本次专项计划于2025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产品
| 产品 | 预期到期日 | 年化预期收益率 | 发行规模(亿元) | 面值(元) | 还本付息方式 |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2028年10月30日 | 1.75% | 5.00 | 100 | 按季付息,过手摊还本金 |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2029年10月30日 | / | 0.30 | 100 | 分配剩余资金及资产 |
| 信用评级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为AAA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 | ||||
| 管理人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环能深入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落实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亦将推动绿色环保业务的深化布局,积极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扎实推进。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