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证券简称:均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5-05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进展均为公司旗下控股上市公司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技术”) |
| 本次担保金额 | 2,7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6,000万元(不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英饰件”) |
| 本次担保金额 | 8,4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000万元(不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能源”) |
| 本次担保金额 | 15,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8,000万元(不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四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塑胶”) |
| 本次担保金额 | 7,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0(不含本次)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无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084,534.14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9.99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旗下控股上市公司香山股份为保障其相关子公司业务的后续发展,确保其主营业务的有序推进并提升融资灵活性,香山股份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为子公司智能技术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2,7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为子公司群英饰件:a.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b.向农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5,4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为子公司宁波新能源向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5,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为子公司东元塑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5年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48亿元。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相关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香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持有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侯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J378Y27 |
| 成立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 |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汇盛路299号行政楼1层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 |
| 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601.52 | 13,684.44 | |
| 负债总额 | 15,579.43 | 12,317.04 | |
| 资产净额 | 2,022.08 | 1,367.40 | |
| 营业收入 | 13,167.76 | 21,040.89 | |
| 净利润 | 654.68 | -44.82 | |
(二)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均胜群英持有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赵双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MA283AGR43 |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14日 |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800万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木材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熔喷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270.48 | 14,587.28 | |
| 负债总额 | 13,498.20 | 10,598.15 | |
| 资产净额 | 3,772.28 | 3,989.13 | |
| 营业收入 | 6,690.02 | 15,631.53 | |
| 净利润 | -216.85 | 132.56 | |
(三)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均胜群英持有55%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刘玉达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1MA2AJK8F1T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5月4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8,318.92 | 35,879.04 | |
| 负债总额 | 36,212.62 | 33,264.47 |
| 资产净额 | 2,106.30 | 2,614.57 |
| 营业收入 | 22,118.49万 | 33,629.89 |
| 净利润 | 575.69 | -2,158.03 |
(四)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均胜群英持有东禾智能股份55%,东禾智能持有东元塑胶100%股份 | ||
| 法定代表人 | 黄统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12MADCC91E2M | ||
| 成立时间 | 2024年3月12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村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喷涂加工;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5,009.41 | 8,362.49 | |
| 负债总额 | 10,265.03 | 3,662.21 | |
| 资产净额 | 4,744.39 | 4,700.27 | |
| 营业收入 | 4,375.77 | 2,474.55 | |
| 净利润 | 44.11 | -299.7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2,7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一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19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二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5,4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宁波新能源提供担保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15,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东元塑胶提供担保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7,000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3日至2030年8月13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进展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香山股份相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并由香山股份为其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控股上市公司香山股份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与管理决策,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对于超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人民币1,084,534.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79.99%。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