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600692)_公司公告_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耿建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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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耿建涛)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3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审慎表决,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诸多专业意见,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耿建涛,男,1970年4月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建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同时担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确保了独立客观的判断。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之态度,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研讨,细致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投身议案事项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客观发表意见,勤勉尽责履行义务,未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耿建涛1010002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所属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工作展开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认真审阅审计

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管薪酬方案进行研究。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通过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各项会议召开前,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内容,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并严格审查表决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利润分配、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高管薪酬等关键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与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定期听取财务部门提交的定期报告,全面、准确地了解审计情况;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等重点关注事项展开讨论。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定期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实时动态。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及潜在经营风险;掌握公司动态后,积极运用财会专业知识,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督促公司就已存在的内控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进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未发生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人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发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还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44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拥有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换届选举情况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构建了一套健全且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公司内审部门独立高效运作,定期开展专项审计与日常监督,对公司货币资金以及关键业务流程等进行审查,保证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正常开展。

(六)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法定要求。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

四、整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公司的管理提升提供了专业意见,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更为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建涛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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