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600691)_公司公告_潞化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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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化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00691证券简称:潞化科技公告编号:2025-056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34,875,8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6.720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军祥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赵哲军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文华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徐炜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48,462,64083.41669,488,31216.3318146,1000.2516

2、议案名称:《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

事会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24,953,64098.43719,810,0121.5451112,2000.0178

、议案名称:《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25,272,04098.48729,485,2121.4940118,6000.0188

4、议案名称:《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25,230,84098.48089,487,8121.4944157,2000.0248

、议案名称:《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25,236,84098.48179,486,1121.4941152,9000.024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48,4683.41669,48816.3318146,10.2516
司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640,31200
2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48,174,84082.92139,810,01216.8855112,2000.1932
3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8,493,24083.46939,485,21216.3264118,6000.2043
4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8,452,04083.39849,487,81216.3309157,2000.2707
5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48,458,04083.40879,486,11216.3280152,9000.263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76,778,800股,依法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的第2项议案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季伟、戎纯莉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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