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证券简称:潞化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优化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交易限额
|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30亿元 |
|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 20亿元 |
| 协议有效期 | 1年 |
| 存款利率范围 | 0.25%-1.90% |
| 贷款利率范围 | 2.35%-3.78% |
?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与潞安财务公司同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潞安财务公司在过去
个月内未发生本公告内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潞安
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潞安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该协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与潞安财务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与潞安财务公司同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潞安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潞安财务公司未发生本公告内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财务公司名称 |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400235989941U |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388号颐龙湾综合楼E1栋东侧裙楼1-4层 |
| 法定代表人 | 张爱斌 |
| 注册资本 | 23.5亿元 |
| 成立时间 | 1995年10月9日 |
| 经营范围 |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
|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关系 |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受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制 |
|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潞安财务公司66.67%的股权,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潞安财务公司33.33%的股权。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
| 资产总额 | 216.14亿元 | 182.19亿元 |
| 负债总额 | 177.95亿元 | 141.73亿元 |
| 净资产 | 38.19亿元 | 40.46亿元 |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 | |
| 营业收入 | 7.58亿元 | 2.44亿元 |
| 净利润 | 2.55亿元 | 2.29亿元 |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双方甲方: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潞安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办理结算业务。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潞安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收款和付款服务以及公司与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结算业务免收手续费。
2、办理存款业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协议期间,如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双方协商对最高存款余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
3、办理信贷业务。公司可以向潞安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潞安财务公司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但日均授信额度使用不超过20亿元。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4、办理票据业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潞安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质押融资及票据池等票据业务。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手续费与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费
率及利率水平。
5、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手续费率不超过千分之1.5。
6、办理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同类同期服务的收费标准。
7、潞安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在上述金融服务事项范围内,公司可与潞安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事项,若单项服务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利息、手续等服务费用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标准的,需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三)交易限额
公司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潞安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如下限制,潞安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协议期间,如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由甲乙双方协商对最高存款余额进行适当调整。
2、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向潞安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潞安财务公司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但日均贷款额度不超过20亿元。
(四)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公司与潞安财务公司应联合制定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一旦潞安财务公司出现危及公司存款资金安全性的情况,双方应及时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2、潞安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的风险监控指标及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保证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3、潞安财务公司根据业务流程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搭建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不同风险建立应急预案,防范风险,确保公司成员单位存放资金安全。
4、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潞安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及存款资金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潞安财务公司应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5、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潞安财务公司应于该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协助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潞安财务公司不得接受公司通过潞安财务公司向其他关联单位提供委托贷款,不得接受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潞安财务公司。
7、若公司在潞安财务公司存款超过限额,潞安财务公司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将超限额存款转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8、公司可随时、及时且不受限制地提取款项以满足其资金的灵活需求,可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潞安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测试和确保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此外,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潞安财务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潞安财务公司按照协议向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
(五)生效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达成书面协议前,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化工装备设计、制造、安装、开车运行、检修、维保、检测、服务等,主要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独立性不受上述关联交易的影响。潞安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在上述金融服务事项范围内,公司可与潞安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事项,若单项服务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利息、手续等服务费用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标准的,需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名关联董事马军祥先生、孙晓光先生、赵哲军先生、孙燕飞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关联监事常来保先生、李志晋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名关联委员孙晓光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潞安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程序和决策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