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航通(600677)_公司公告_航通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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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通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400098证券简称:航通3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重要事项提示:

2024年12月27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01破申147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杭州怡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为:临2024-057)。

2025年4月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等六项议案。2025年4月10日,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临2025-005)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临2025-006)。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作出的(2024)浙01破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编号为:临2025-014)。

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2024)浙01破2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就无异议债权确认事项作出裁定。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确认无异议债权裁定的公告》(编号为:临2025-025)。

2025年9月22日,经本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和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为了使公司股权结构更加清晰,同时,进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聚焦通信主业,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航天中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中汇)。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为临2025-04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应当通知债权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2024)浙01破2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中汇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76,310,2

35.81元(全部为普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重整完成后,航天中汇将持有公司股份137,753,645股(最终的股票数量以实际登记的数量为准),形成航天中汇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为消除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拟吸收合并航天中汇,合并完成后航天通信将存续,航天中汇注销。公司作为合并后的存续主体将依法承继航天中汇的所有资产、负债等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目前,因公司处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已向公司管理人申报过债权的相关债权人,本次无须再次申报。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本公司继续承担。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

2.公司通讯地址及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东广科创中心

3.申报期限:2025年12月12日起45日内

(1)现场申报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王伟

5.联系电话:028-68398153

6.联系邮箱:stock@aerocom.cn

7.邮政编码:610051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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