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_公司公告_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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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编号:临2026-05号债券代码:242444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2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18.11%;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完成后,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36,6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8.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538,653,8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6.9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241,303,854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8.06%。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药业股份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数40,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3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
解质押时间2026年1月16日
持股数量545,023,350股
持股比例18.11%
剩余被质押股数501,65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92.04%
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67%

宜昌药业股份本次解质押的部分股份用于后续质押,详见下文“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0股2026年1月16日办理完股票解除质押登记之日金融机构6.42%1.16%用于生产经营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19,805,34120.59538,653,854538,653,85486.9117.900000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45,023,35018.11541,650,000536,650,00098.4617.830000
苏州丰禾盈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693,8005.01000.000.000000
乳源阳之光铝业发128,058,8194.2696,000,00096,000,00074.973.190000
展有限公司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1,049,1603.0370,000,00070,000,00076.882.330000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5,605,0001.85000.000.000000
合计1,590,235,47052.841,246,303,8541,241,303,85478.0641.25000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4,23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2.96%,占公司总股本的4.73%,对应融资余额146,571.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7,46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44%,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对应融资余额561,13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宜昌药业股份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6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61%,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对应融资余额110,0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9,3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5.41%,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对应融资余额573,129.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

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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