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_公司公告_信达地产: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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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2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专项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信 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霍文营先生、王扬女士、仲为国先生、张多蕾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 事卢太平先生在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霍文营先生、王扬女士、仲为国先生、张多蕾先 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卢太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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