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8证券代码:400065 证券简称:亚美3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27号天河时代E-PARK3栋5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梅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 I6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L72 | 商务服务业 |
| E48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C23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 C34 | 通用设备制造 |
2024年上市公司(未经审计)审计收费:790万元。2024年挂牌公司(未经审计)审计收费:310.88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1)本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利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12月经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确定,本期收费较上期无变化。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公司根据2025年6月11日修订通过的《公司章程》,对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原规定中“股东大会”的表述 |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的表述 | ||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召集人应当对临时提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核。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召集人应当对临时提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核。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 除上述修订外,原 《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 | |||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原 《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一:《关于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亚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