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 芳女士、魏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