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6-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宸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桁建筑”)、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颐创”)、天之宸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宸”)、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绿能”)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天宸储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储能”)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宸桁建筑、宸颐创、天之宸、天宸绿能、天宸储能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8。
(二)关于确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薪酬及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由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将在2026年度起制订并执行新的薪酬管理制度。因此,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相关董事、监事2023年度、2024年度的薪酬予以确认,并确定2025年度的薪酬方案。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董事、监事2023年度、2024年度的薪酬情况:
(1)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 叶茂菁 | 董事长 | - |
| 王学进 | 副董事长 | - |
| 叶志坚 | 董事 | - |
| 冀爱萍 | 董事 | - |
| 陈文彬 | 董事 | - |
| 潘学军 | 董事 | - |
| 颜晓斐 | 独立董事 | 6.5 |
| 张春明 | 独立董事 | 3.37 |
| DavidHaoHuang | 独立董事 | 3.37 |
| 江雁宾 | 监事会主席 | - |
| 魏波 | 监事 | - |
| 蒋炜 | 职工监事 | 36.4 |
| 周文霞(离任) | 原董事 | - |
| 姜立军(离任) | 原独立董事 | 3.13 |
| 宋德亮(离任) | 原独立董事 | 3.13 |
注:1.董事长叶茂菁未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叶志坚、冀爱萍、陈文彬、潘学军、离任董事周文霞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推荐的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副董事长王学进于2023年5月起,担任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6月起担任天宸储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3年度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于2023年6月26日进行了换届选举,原独立董事姜立军、宋德亮任期届满离任,新任独立董事张春明、DavidHaoHuang就职,四人均按规定领取各自任期内对应的薪酬。
3.监事会主席江雁宾、监事魏波为公司股东推荐的外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蒋炜按其在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经理等职务领取薪酬,2023年度领取薪酬36.4万元,未另行领取监事职务薪酬。
(2)2024年度薪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 叶茂菁 | 董事长 | - |
| 王学进 | 副董事长 | 87.54(港币) |
| 叶志坚 | 董事 | - |
| 冀爱萍 | 董事 | - |
| 陈文彬 | 董事 | - |
| 潘学军 | 董事 | - |
| 颜晓斐 | 独立董事 | 8.25 |
| 张春明 | 独立董事 | 8.25 |
| DavidHaoHuang | 独立董事 | 8.25 |
| 江雁宾 | 监事会主席 | - |
| 魏波 | 监事 | - |
| 蒋炜 | 职工监事 | 29.20 |
注:1.董事长叶茂菁未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叶志坚、冀爱萍、陈文彬、潘学军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推荐的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2.副董事长王学进于2023年5月起,担任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6月起担任天宸储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4年5月起担任子公司天宸寰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于2024年度在该子公司领取薪酬港币87.54万元。
3.监事会主席江雁宾、监事魏波为公司股东推荐的外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蒋炜按其在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经理等职务领取薪酬,2024年度领取薪酬为
29.20万元,未另行领取监事职务薪酬。
2、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整(税前),按月结算发放。2025年度按上述政策执行。
(2)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董事长及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推荐的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为王学进先生,其在公司子公司天宸寰球有限公司领取2025年度薪酬为港币150万元。
(3)监事的薪酬
经2025年6月24日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决定不再设监事会,原监事2025年履职期间薪酬按照如下方案执行:公司股东推荐的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职工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在2025年6月监事会取消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职工监事为蒋炜先生,其因担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等职务在2025年1月至6月期间领取薪酬为63.97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薪酬及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行业水平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予以确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拟于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召开,会议的有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09。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