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600619)_公司公告_海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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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8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进行监 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成立日期: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执业资质: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 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 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 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23家,分别为上海、天津、大连、沈阳、济南、青岛、 郑州、西安、武汉、成都、合肥、南京、苏州、杭州、长沙、昆明、重庆、厦门、 广州、深圳、太原、海口、宁波。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哲辉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等方面 具有丰富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端制造业、高科技行业及房地产业等。近三年

签署/复核1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和香港上 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 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松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8年开始从 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服务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香 港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工业产品、矿业、房地产、 基建、交通、零售及消费品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4月28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 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上海 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 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初审意见 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5年4月1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十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年审会计师召开2025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财务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计划和预审情况说明,就审计重点领域充分交流讨论,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建 议会计师对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回笼等给予重点关注。经审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 审计工作相关安排,同意启动2026年度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

3、2026年3月9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与安永华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无管理层参加的2025年年报单独沟通会。 与会董事审阅了安永华明年审会计师关于2025年年报财务审计初步结果的说明, 审阅了经初步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就审计工作中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细节性问询 沟通,对安永华明出具的初步审计结果未表示异议。

4、2026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十届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暨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年审会计师保持 沟通,在审计计划、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审计意见确定后的各个阶段与年审会 计师充分交流讨论,对其执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评价。安永华 明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该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 声明保持独立性。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按照审计计划确定的时间节 点完成工作,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管理 问题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管理层提出管理建议,管理建议的提出及改 善对推动公司管理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安永华明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 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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