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_公司公告_国新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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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市场变化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优化调整。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开展,并使《公司章程》规定事项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保持一致,现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六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储气设施租赁服务;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进出口: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氢能技术研发、地热能、风能、光能、节能技术咨询、生物质能的技术服务、第十六条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燃气器具生产;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及利用;秸秆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生物质沼气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力供应:电力业务:发电业务;销售;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与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第一百五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6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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