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众华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金枫酒业同行业客户共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倩,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怡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咏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预计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89.88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 2025 | 2026 | 增减(%) | |
| 收费金额(万元) | 89.88 | 89.88 | 0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自聘任以来始终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沿用一贯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6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6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