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600603)_公司公告_ST广物: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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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3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顾磊常务副总经理2025年8月28日2026年7月23日工作调整/
李建军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5年8月28日2026年7月23日工作调整财务副总监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顾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00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顾磊先生、李建军先生已按照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顾磊先生、李建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刚先生、冶占军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楚潇红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后认为:

徐刚先生、冶占军先生、楚潇红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刚先生、冶占军先生、楚潇红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30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徐刚,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评估统筹办公室副主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副总监。

2.冶占军,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物流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新疆广汇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综合部部长,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3.楚潇红,女,198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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