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公司营销总裁蔡志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调整,蔡志伟先生拟辞去公司营销总裁职务。蔡志伟先生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蔡志伟 | 营销总裁 | 2026年3月26日 | 2028年5月19日 | 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调整 | 是 | 营销中心党委书记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蔡志伟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亦不存在因其离任而可能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蔡志伟先生所担任营销总裁负责的相关工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妥善交接,蔡志伟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本公司董事会对蔡志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代行总裁职责),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辉先生兼任公司营销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李辉先生简历如下:
李辉,男,1978年
月出生,东南大学研究生、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营销总裁,负责公司销售管理、创新发展、数字化转型工作。曾任公司战略投资管理总部副部长,营销中心创新营销事业总部总经理、营销中心市场发展研究总部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企业战略管理、数字化转型和市场营销工作经验。
李辉先生目前持有公司A股股票46,667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李辉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李辉先生具备履行营销总裁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本次补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