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 年3 月 31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会计师”)审计 并由其出具的天健审〔2026〕1-450 号《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简称“《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末净资产为-1,728,560,081.59 元。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 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自复牌之日起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3 年至2025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且天健会计师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公司 股票自复牌之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前期停牌事由
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天健会计师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 条第(六)项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3 月30 日起停牌。
二、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八一钢铁”变更为“*ST 八钢”;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581”;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3 月31 日。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天健会计师审计并由其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末 净资产为-1,728,560,081.59 元。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即“上市公司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因 此,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2023 年至2025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且天健会计师出具的《2025 年 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即“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最近连续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 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 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3 月31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及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前述风险警示后公司股 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三)咨询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电子信箱:gfgs@bygt.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