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600573)_公司公告_惠泉啤酒: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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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职务(注)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刘翔宇董事长-
易文新总经理-
王岳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10.70

陈济庭

陈济庭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99.98
茹晓明董事-
孙宝明董事-
陈福存董事、副总经理90.98
陈及独立董事5.71
肖珉独立董事5.71
袁吉锋独立董事5.71
涂伟忠副总经理64.06
程仁为总工程师96.45
谢艺云副总经理61.24
程晓梅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部长51.76
合计/592.31

二、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前。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后4000元/月。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其他规定

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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