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证券简称:安阳钢铁公告编号:2025-113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类别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569 | 安阳钢铁 | 2025/11/21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67.86%股份的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11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
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南方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于动产浮动抵押购买进口铁矿石的议案》《关于以公司部分资产抵押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
月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6日9点30分召开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502号公司会议室(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26日
至2025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2 |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 |
| 3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南方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6 | 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7 | 公司关于动产浮动抵押购买进口铁矿石的议案 | √ |
| 8 | 关于以公司部分资产抵押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详见2025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
详见2025年
月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3、4详见2025年11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5、6、7、8、9、10详见2025年1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 |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
| 3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南方电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6 | 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 | 公司关于动产浮动抵押购买进口铁矿石的议案 | |||
| 8 | 关于以公司部分资产抵押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钢集团冷轧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