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立案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受理执行金额:311,685,900.77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案 件执行回款金额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6 年4 月2 日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香洲区法院”)出具的五份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通知书》(2026)粤0402 执6411 号、(2026)粤0402 执6412 号、(2026)粤0402 执6413 号、(2026)粤0402 执6414 号、(2026)粤0402 执6415 号(以下简称“《申请执行受理通知书》”), 因公司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阳江市浩晖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浩晖”)、郴州高视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视伟业”)、珠海西海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海矿业”)、 铜川市鸿润丰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润丰煤业”)合同纠纷一案,香洲区 法院出具《申请执行受理通知书》,受理公司申请的强制执行,并决定立案执行。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与中珠集团、阳江浩晖、高视伟业、西海矿业、鸿润丰煤业合同纠纷, 中珠集团对中珠医疗形成资金欠款,虽经中珠医疗多次催要,中珠集团仍未偿还 欠款本金及相关利息。为维护合法权益,中珠医疗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支持中珠医疗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 月22 日、2025 年2 月6 日、2025 年2 月18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号、2025-004 号、2025-005 号、 2025-006 号)。
2025 年8 月14 日,香洲区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六份,经香洲区法院主 持调解,公司与中珠集团、阳江浩晖、高视伟业、西海矿业、鸿润丰煤业(以下 统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达成和解协议,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承诺于2025 年8 月25 日前向原告中珠医疗付清相关款项。若相关被告方依时足额履行了约 定的还款义务,则本案纠纷彻底了结,否则视为全面违约,原告中珠医疗可立即 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15 日披露的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 号)。
截至2025 年8 月25 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 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全面违约。 公司启动向香洲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的工作,通过司法途径追偿相关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28 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号)。
2026 年4 月2 日,公司收到香洲区法院出具的五份《申请执行受理通知书》, 香洲区法院受理公司申请的强制执行,并决定立案执行。
二、本次立案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暂时 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