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_公司公告_ST中珠: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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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辞任的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裁陈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二、公司股东提名的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鹰资本”)、股东黄鹏斌先生联合送达的《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董事的请求函》(以下简称“《请求函》”)。

《请求函》表示,鉴于陈江先生已辞职,为保证公司内控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正常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上述两位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提名刘会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从主体资格来看,股东云鹰资本持有公司106,821,8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6%;股东黄鹏斌先生持有公司104,118,9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2%,上述两位股东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8%,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请

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查股东提名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股东提交的刘会平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刘会平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刘会平先生的任职资格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会相关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会平先生简历见附件。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会平先生简历:

刘会平先生,男,197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铁建设集团项目技术负责人、珠海市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龙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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