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600568)_公司公告_ST中珠: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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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微信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后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及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审计费用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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