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 定其报酬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 年9 月成立, 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 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 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过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 人。 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 管措施2 次、行业惩戒1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 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剑光先生,于2001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钰,于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郑钰自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涉及 的行业包括半导体、工业产品、教育、零售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温博远先生,于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 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批发业等多个行业。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 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2025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10.00 万元(包 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28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3 月1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从业 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 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 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 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将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 年 的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并确认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