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江锁成先生、副总经理鲜飞鹏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江锁成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兼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继续在公司任职。鲜飞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行,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李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江锁成 |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 | 2025年12月9日 | 2026年6月25日 | 工作调整 | 是 | 总监 | 否 |
| 鲜飞鹏 | 副总经理 | 2025年12月9日 | 2026年6月25日 | 个人原因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锁成先生的辞任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鲜飞鹏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锁成先生、鲜飞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江锁成先生、鲜飞鹏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李清先生简历李清先生:199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并取得了高级会计职称(副高级)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7月至2025年2月,历任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