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石英材料(太湖)有限公司、 安徽凯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 未完成及补偿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绩承诺涉及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3 年6 月30 日,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建材矿产 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资源”)、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研院”)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0,413.45 万元 现金向凯盛资源购买其持有的凯盛石英材料(太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石 英”)100%股权、以5,252.926 万元现金向中研院购买其持有的安徽凯盛基础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基材”)70%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凯盛资源承诺:在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太湖石英将分别实 现不低于1,331.20 万元、1,508.38 万元和1,679.83 万元净利润,三年合计净利润 不低于4,519.41 万元;中研院承诺:在2023 年、2024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凯 盛基材将分别实现不低于36.87 万元、797.63 万元和1,243.30 万元净利润,三年合 计净利润不低于2,077.80 万元。
上述净利润是指经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定的净利润。
2、补偿约定情况
如果太湖石英在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未能完成上述业绩承 诺,则凯盛资源应当在太湖石英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4519.41 万元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100%,如果太湖石英在业绩承诺期发生亏损,
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凯盛基材在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未能完成上述业绩承 诺,则中研院应当在凯盛基材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 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现金补偿金额=(2077.80 万元-业 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70%,如果凯盛基材在业绩承诺期发生亏损,则 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太湖石英2023 年度净利润为1,396.06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为-877.52 万元、2025 年度净利润为265.16 万元。业绩承诺 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为783.70 万元,依据补偿金额计算公式,现金补偿金额为 3,735.71 万元。
凯盛基材2023 年度净利润为-863.57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为-553.18 万元、 2025 年度净利润为-6.03 万元。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为-1,422.78 万元, 依据补偿金额计算公式,现金补偿金额为2,450.41 万元。
三、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
太湖石英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受光伏行业市场影响,需求萎缩,市场竞争激烈, 高纯石英砂价格严重下跌,且面向半导体领域应用推广起步较晚,导致经营业绩未 达预期。
凯盛基材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能源及原材料价格上涨, 产线技改进度较慢,导致经营业绩未达预期。
四、公司拟采取措施及业绩补偿安排事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业绩承诺相关约定,本次业绩承诺未达目标,已触发业绩 补偿义务,承诺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对公司实施业绩补偿。
后续公司将加快两家标的公司业务结构优化、成本管控及市场开拓,努力改善 经营质量,提升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