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722,89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5.30元;截至2022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中信证券转付扣除承销费用(含税)的募集资金1,487,999,99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且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85号)。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2,995,167.6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87,004,827.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2]第2-0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9,999,995.30 |
| 减:保荐承销费(含税) | 11,999,999.96 |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487,999,995.34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206,585,836.65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710,114.24 | |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 | 19,180,250.05 | |
|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 9,611,278.56 | |
| 本报告期发生额 | 减:募投项目支出(含置换) | 165,889,627.26 |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 | 2,192,257.52 | |
|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 411,038.51 | |
| 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生额 | 减:募投项目支出(含置换) | 1,372,475,463.91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710,114.24 | |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 | 21,372,507.57 | |
|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 10,022,317.07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45,209,241.83 | |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 |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5,209,241.83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9月29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禹会支行 | 343006020013000311650 | 一般户 | 138,167,895.8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18010078801200001714 | 一般户 | 5,997,905.51 |
| 中国民生银行蚌埠分行营业部 | 637110339 | 一般户 | 1,020,823.56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385929 | 一般户 | 22,616.87 |
| 合计 | 145,209,241.83 |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022,317.07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411,038.51元),已扣除手续费2,250.00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3月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96,060,239.68元。本次置换经2022年12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560号《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
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即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和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和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分别延期至2024年12月和2024年8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4年10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至2025年10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至2026年4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凯盛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87,999,995.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889,627.2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2,475,463.9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 | 758,000,000.00 | 758,000,000.00 | 165,889,627.26 | 644,096,312.34 | -113,903,687.66 | 84.97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否 | |||
| 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292,000,000.00 | 292,000,000.00 | 292,099,151.57 | 99,151.57 | 100.03 | 2024年10月 | 21,624,442.79 | 否 | 否 | |||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 437,999,995.34 | 437,999,995.34 | 436,280,000.00 | -1,719,995.34 | 99.61 | —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1,487,999,995.34 | 1,487,999,995.34 | 165,889,627.26 | 1,372,475,463.91 | -115,524,531.43 | — | — | 21,624,442.79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进行延期。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 年10 月调整为2026年4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已结项,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仍在建设中。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显示终端大尺寸发展的行业趋势等因素均对柔性玻璃基板等关键材料尺寸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匹配行业需求,公司在保证已建成产线交付产品的稳定性及一致性的前提下,仍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开发UTG迭代技术并优化生产线,另一方面在产线建设过程中将更加聚焦持续提升产线的自动化、智能化,升级设备兼容中大尺寸产品,最终实现产品的全面导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共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95,352,692.50元。本次置换经2022年12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 2-00560号《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 |
| 过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其予以结项。公司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利息)6,014,440.48元。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利息)6,014,440.48元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针对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资金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产品不得抵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 凌 陶 | 葛伟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