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超过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履历情况如下:
盛明泉,男,1963年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博士后,资深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安徽建工、安凯客车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盛明泉 | 6 | 6 | 0 | 0 | 4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立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次,本人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会议 |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 缺席 | 议案表决意见 |
| 盛明泉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同意 |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1 | 1 | 0 | 同意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3 | 0 | 同意 | |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同意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次,本人亲自出席参加,就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我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年报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度,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2025年度,我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调研走访等活动,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参与中小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过程,了解经营管理层对中小股东的信息披露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公允性、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上述报告均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完成了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决策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股票期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公司公告了“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议案”“关于审议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我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司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结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忠实勤勉的精神,以对股东负责,尤其是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审慎、客观、独立地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正常,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6年度,我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现场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发挥专业所长,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盛明泉
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