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_公司公告_方大炭素:关于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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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0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分别于 2026年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6年1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 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并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2026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 《方大炭素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 《方大炭素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聘请承销商、法律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根据债券监管要求及工作职责平稳开展工作。 上述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进展情况符合既定发行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 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易商协会进一步优化了基 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设立有额度的统一注册模式,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 有额度的统一注册。公司属于基础层企业,可申请有额度的统一注册。为进一 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质效,降低注册成本,公司拟将向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调整为公司拟向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统一注册债务融 资工具。发行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品种: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期限: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除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期限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拟注册发行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 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发行此次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 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 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否进行债券评 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三)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四)签署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五)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 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六)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 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 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在法律、法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八)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本次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向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调整为公 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统一注 册债务融资工具。除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期限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 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 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六、本次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 渠道,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计划,公司将在统一注 册额度下,择机发行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债券等产品。

七、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报

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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