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统
Monarch
二〇二六年四月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14: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刘正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来宾并报告到会股东人数、委托投票情况、代表股份。
三、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办法(经过逐项讨论后再表决)。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议案:
1、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七、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八、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九、监票人监票;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并询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是否 对统计结果持有异议。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作为“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国家“双碳”战略纵深推进、新能 源产业升级及润滑油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攻坚期,更是统 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锚定低碳战略、深耕新能源赛道、推动产业升级的突破之年。本年度,公司董事 会严格恪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立足“战略引领、决策把关、监督赋能、价值创造”核心定位, 高效执行股东会决议,统筹推进经营管理、科技创新、产业链协同、成本管控等 重点工作。面对复杂市场竞争,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推动 公司主营业务平稳运行,在新能源赛道布局、技术创新、降本增效、国产替代等 核心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现将公司董事 会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宏观经济面临多重挑战,润滑油行业市场需求整体承压、市场竞争 加剧。在公司董事会统筹领导下,经营层积极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 化等外部压力,在巩固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算力基础设施等 新兴赛道。公司统筹推进子公司增资暨重大资产重组、供应链优化、融资成本管 控、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市场拓展及低效资产处置等重点工作,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连续三年实现正增长;受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处置低效资产等因素影响,公司 合并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一)2025 年度经营亮点
1、生产经营稳中有进,新赛道加速突破
公司传统润滑业务稳健运行,新能源液冷业务实现快速发展,在交通运输、 新能源、重型设备、工业等领域拓展多家头部客户,服务128 个应用场景,成为 液冷领域(充电桩、数据中心、半导体)国内排头兵。销售渠道持续优化,市场
竞争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789.86 万元,同比增加 9,249.13 万元,增幅4.01%。
2、科技创新赋能发展,数字化与绿色化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757.06 万元,占营业收入1.97%。公司核心技术 实现自主可控,成功打造全球领先的AI 原生研发智能体-- FluidMind,助力研 发周期缩短75%;公司开发的“安安AI 产品专家”一期在公司内部已上线,实 现产品知识图谱构建、多场景智能体部署及业务展示,使公司在AI 赋能业务与知 识管理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公司全产品通过碳足迹核查认证,低碳产品竞争优 势突出;公司参与多项新能源液冷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国内首个绿色算力液冷 产研实践基地正式揭牌,公司技术壁垒与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3、深化降本增效,运营质量持续改善
公司强化供应链精细化管理,优化采购策略,有效管控成本费用;推进数字 化、智能化生产,提升运营效率;优化债务结构,归还并购贷款3.54 亿元,财务 费用同比下降52.77%;2025 年,使用自有的光伏发电128 万度,降低电力消耗成 本;完成子公司4 亿元增资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二)财务经营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487.62 万元,利润总额1,551.98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7.74 万元。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治理运行机 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履行科学决策、风险防控核心职能,充分发挥 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2025年5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完成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 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
本届董事专业背景覆盖石油化工、会计、法律、金融等领域,专业结构多元 互补、搭配合理,能够在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风险防范等工作中发挥专业 优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筑牢治理与人才根基。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构成符合监管规定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合规 配置、分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议事规则独立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全程参 与运作,充分发挥专业判断与独立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审慎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同时积极参与合规培训与业务学习,持续深 化对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董事权责的理解,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为 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质量、监督指导公司规范运作、强化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实 保障。
(二)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优 化治理架构与运行机制。公司撤销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将原监事会监督职能整合至审计委员会,构建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多部门协同 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实现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关键领域全流程、 穿透式风险管控,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与风险前置防范能力。同时,公司撤销执 行委员会,相关经营管理职权由总经理依法行使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履行,精简决 策与执行传导链条,优化治理运行流程,有效提升经营决策执行效率与内部运营 效能。
公司以2024 年7 月1 日新修订《公司法》及配套规则实施为契机,坚持“用 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治理理念,持续健全治理制度体系。报 告期内,公司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董事会多元化政策》2 项制度,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8 项核心治理制度,形成覆盖治理决策、经营执行、监督制衡的全流程制度体系, 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及管理岗位的操作规范、履职流程与责任边界,构建“决 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监督有抓手”的闭环管理机制,为公司治理规范化、标 准化、高效化运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结 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规范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13 次,审议通过子公司增资暨重 大资产重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融资担保、闲置资金理财、关联
交易、ESG 报告、制度修订、董事会换届选举、资产减值计提与处置、中介机构 聘请等各类议案99 项。全体董事恪守忠实、勤勉义务,议案审议前充分调研核实 相关背景及细节,会议中审慎研判、充分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所有议案均获 一致通过,无否决、弃权情形,有效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与透明度。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全部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 程》规定,各项决议真实有效、落地可行。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合规召集召开股东会6 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40 项,会 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 股东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确保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转、治理过程公开透明,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 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忠实履行法定与专业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监督职能与赋能作用,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 效性,为公司合规经营、规范治理、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支撑。报告期内,各专 门委员会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8 次,全体委员出席并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审 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投资理财、关联交易、融资担保、资产减 值计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议案19 项。委员会聚焦财务核算真实性、内控 制度健全有效性、关联交易合规性及风险防控核心,对各项议案深入核查、审慎 审议,提出针对性专业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切实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3 次,审议通过专职副董事长及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独立董事薪酬调整、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核心管理人 员业绩考核指标确定等核心议案4 项。委员会结合行业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岗 位履职实际,对薪酬考核事项开展专业研判,确保薪酬体系兼顾公平性、合理性 与激励性,实现薪酬与业绩、责任精准匹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履职积极性,助 力公司长远发展。
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3 次,全体委员秉持客观、独立、公正原则,
发挥专业把关作用,审议通过《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制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换 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4 项议案。委员会全面核查、审慎评估候选人任职 资格、专业能力及履职匹配度,确保人员换届、聘任工作规范有序,推动公司治 理结构优化,保障管理层高效履职。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确、协同发力,严格按照职能定位开展工作, 对公司重大事项专业审议、审慎把关,有效弥补董事会专业决策短板,显著提升 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充分发挥监督、咨询、赋能核心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经营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与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审 慎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主动作为、履职尽责,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 治理实际: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实地调研,细致了解公司生产运营、产能布局、技 术研发、安全生产等情况;主动与管理层、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沟通交流,问询 经营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把握公司发展动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 构开展专项对接,重点关注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审计核查等关键环节,核实财 务信息真实性与内控制度有效性,确保监督精准、履职到位。
会议履职方面,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会议流程,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关联交易、薪酬考核、人事任免、风险防控等事项深入研判,主动发表专 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监管要求及 《公司章程》规定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独立董事审慎核查相关材料、充分论 证事项合理性,及时出具独立、明确的书面意见,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保障各 项决策合法合规、程序规范。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3 次,审议议案36 项,充分发挥独立监督、 专业咨询、决策把关核心作用,通过规范高效履职,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 推动公司治理优化、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彰显独立性与专业性,为公司稳健运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六)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始终坚 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依法依规高效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统筹信息披露组织实施、投 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来访接待、咨询答复及信息查阅服务等工作,构建权责清 晰、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与平台,确保信息披露渠道规范、 发布统一,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平等、及时、准确获取公司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全流程管控,不断提升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全年披露文件187 份,披露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健全制度体系、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公 司信息披露规范性与透明度持续提升,有效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夯实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的治理基础。
(七)内幕信息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内幕信 息全流程管控。针对定期报告、子公司增资暨重大资产重组、实际控制人变更等 敏感事项,公司严格界定内幕信息范围,规范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知悉时 点与保密责任,从源头防范内幕交易风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对重大事项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规范向监 管机构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送流程合规, 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行为。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共邮箱、公司官网、 上证e 互动平台及开展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渠道,构建与投资者常态化、规范化 沟通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灵活采用“提前征集问题+视频录播+线上文字互动”等形式, 召开2024 年度暨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文字互动方式 召开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积极参与新疆证监局组织的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推动经营管理层与投资者高效互动。公司通过上证e 互动平台回应市场关 切,主动做好舆情管理,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全年通过业绩说 明会回复投资者提问39 条,通过上证e 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82 条,电话沟
通百余次,实现多场景、多层次、高效率互动。通过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 化与投资者良性沟通,有效增强投资者认可度与信任感,凝聚市场价值共识。年 末公司市值50.33 亿元,较年初37.34 亿元增长34.79%,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公 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与信心。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公司经营战略方面
2026 年是我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公司以低碳润滑油和智慧液冷 为核心、致力于成为“智慧液体科技”领域探索与实践者的关键之年,更是公司“稳 赢战略”的启航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聚焦三大核 心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深耕主营业务,加大碳中和重点行业与新能源领域 的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力度,依托低电导率热管理液等核心产品巩固液冷赛道优 势;二是深化降本增效与创新驱动,推进研发平台升级及数字化转型,优化供应 链与债务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三是强化治理与风险管控,完善内控合规体 系,升级ESG 管理,切实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 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及时 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时效性。同时, 公司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长期、稳定 的良好互动关系。
议案二: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分别披露《年 度报告摘要》,于4 月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议案三: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公司2025 年度经营实际、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 年度财务经营及利润相关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77,377.32 元,审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74,972,772.59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5,414,963.04 元,公司总股本为 192,018,934 股。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现金流状况、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及全 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5 年度拟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202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92,018,9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20,662.69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51.39%。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拟以2025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92,018,93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式按每10 股转增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转增,共计转增股份 57,605,68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2,018,934 股增至 249,624,614 股(最终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结果为准)。
三、方案制定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结合 了公司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 项目拓展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了公司短期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平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增长相匹配,未偏离公司 经营发展实际,不存在利用高送转配合股东减持、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形, 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议案四: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五: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现对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为此提供的担保额度 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一)授信额度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2026 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运营资金 需求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二)授信期限
授信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三)授信内容
1、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 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有关业务;
2、额度使用:在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授权事项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综 合授信额度内实施具体事宜,包括审批授信申请、办理提款等,并签署相关合同、 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2026 年度担保情况
(一)担保额度
为支持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申请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7 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具 体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支付保证金等 方式,担保到期后续签视为新增担保。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主体提供的新增担保,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7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主体提供的新 增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 进行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 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2、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授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 反担保。在本次审议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二)担保期限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三)对外担保余额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1.74 亿元,全部为公司2021 年重 大资产重组的并购贷款担保的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0%。即 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本金1.74亿元和应计利息余额25.9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并购贷款应计利息余额变化外,公司未发生新增对外担 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授权事项
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包括签署 相关文件、调剂担保额度等,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三、风险控制
控。 公司将严格监控融资资金的使用及担保债务的管理,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
议案六: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为满足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南商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30 亿元人民币(含)的银行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一年。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商中国”)为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的全资附属机构、南洋商业银行的全资 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南商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市,目前在国内各大城市 设有分支机构,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银行服务,注册资本95.00 亿元。截至2024 年末,南商中国资产总额1,470.09 亿元,负债总额1,293.72 亿元,净资产176.37 亿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24.61 亿元,净利润6.65 亿元;资本充足率16.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6.14%。
二、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银行授信总额不超过1.30 亿元人民币(含),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福费廷等,授信期限一年, 在此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统一石化向南商行上海分行申请短期借款余额0 元;截至本次议案提交日,上述借款余额为1,913.75 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 个月内,公司在南商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授信业 务最高额为1.00 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实际提 款发生额1,913.75 万元。
三、定价政策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统一石化拟向南商行上海分 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1.30 亿元。统一石化在关联方的融资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不超出公司在其他金融机 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的综合成本范围,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 则。截至本次议案提交日,统一石化存量一年期银行融资的综合成本区间为 2.11%-3.00%。
四、授权事项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前提下,提请董事会授权统一 石化经营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借款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 文件。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 号)。
议案七: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 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 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 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 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 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 议授权,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 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项目及融资规模及其他与 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2、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 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 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 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 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 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 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 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 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 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