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
111.14亿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等敞口授信53.88亿元,工程类保函授信57.26亿元。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审批该事项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