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证券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5-03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
联方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
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5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与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275,3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97号)。
(二)本次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李自为、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本次追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追加关联交易预计审议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业务需求,本次新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接受劳务、购买商品、房屋租赁、销售商品等,本次追加预计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与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29,760.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度原预计金额 | 本次预计增加金额 | 2025年1-6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本次新增后预计金额 |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31,000.00 | 18,000.00 | 21,725.58 | 49,000.00 |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 1,200.00 | 2,400.00 | 2,009.15 | 3,600.00 |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0 | 100.00 | 37.92 | 100.00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 | 9,200.00 | 8,048.32 | 18,200.00 | |
| 房屋租赁 | 作为出租方 |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30.00 | 11.47 | 30.00 |
| 房屋租赁 | 作为出租方 |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0.00 | 30.00 | 6.39 | 30.00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 序号 | 关联人 | 与本公司关系 | 交易主要内容 |
| 1 |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 接受劳务 |
| 2 |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 |
| 3 |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控制 | 房屋租赁 |
(二)联营及合营企业
| 序号 | 关联人 | 与本公司关系 | 交易主要内容 |
| 1 |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 |
| 2 |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关联人 | 注册资金(万元) | 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 |
| 1 | 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 | 运输服务 |
| 2 | 南京曦光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1,600.00 | 传感技术研发 |
| 3 |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 | 46,560万股 | 射频同轴电缆、基站天线等 |
| 4 |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光纤、光缆 |
| 5 |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 22,725.28 | 光纤、光缆 |
(四)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公司主要将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将与关联方都签订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