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拟注销股份数量:本次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9,997,7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2%。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9,997,714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合特光电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30万元,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含)、不低于5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3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97
元/股(含),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7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和《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997,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回购最高价格4.2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48元/股,回购均价3.6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6,477,557.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上述9,997,714股股份,均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对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用的9,997,71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68,966,150股变更为2,358,968,436股,注册资本将由2,368,966,150元变更为2,358,968,436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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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总股本(股) | 2,368,966,150 | -9,997,714 | 2,358,968,436 |
|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 2,368,966,150 | -9,997,714 | 2,358,968,436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 9,997,714 | -9,997,714 | 0 |
| 注册资本(元) | 2,368,966,150 | -9,997,714 | 2,358,968,436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股本相关条款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同,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同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9,997,714股股份变更用途并实施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