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证券简称:杭萧钢构公告编号:2025-05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22年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实际审计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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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 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9.69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5.63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4.65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56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7.35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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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0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安吉,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蔡建,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伟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蔡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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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陈蔡建 | 2025年1月17日 | 出具警示函 | 浙江证监局 | 事由:2023年年报中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 2 | 陈蔡建 | 2025年9月12日 | 通报批评 | 深圳交易所 | 事由:2023年年报中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处罚情况: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
3.独立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时间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将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并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与上年维持不变。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2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22年审计服务,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和实际审计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天健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大华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同时通过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专业资质完备,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以及投资者保障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与上年维持不变。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