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600472)_公司公告_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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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7-07-23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07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权登记日:2007年8月1日。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8月8日(周三)下午14:30。 5、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301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 (一)《关于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议案》; (二)《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草案)》(以下简称'《预案说明书》')及《预案说明书摘要》。《预案说明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预案说明书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刊登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全体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同时,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截至2007年8月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8月2日至8月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18: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7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或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7年8月6日--2007年8月7日 9:00-18:00。 2、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 邮政编码:014046 电  话:0472-6935667、0472-6935483 传  真:0472-6935667 联 系 人:李冬梅、张智慧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472;投票简称:包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议案顺序号 议 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议案一 关于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议案 1元 议案二 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铝业股份 2元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 3元 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序 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号 意 对 权 1 关于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议案 2 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协议》的议案 3 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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