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11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在公司全球总部园区10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5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5-060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置换时点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