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_公司公告_冠豪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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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飞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营管控体系,进一步压减管理层级,切实提升公司组织效能与管理效率,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整合优化:公司总部和湛江基地管理层合并;成立生产管理中心;整合优化安环、运营、综合事务、技术中心和仓储部的职能,纪检室更名为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更名为巡察办公室;以上调整有利于精简管理机构,提升管理效能,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冠豪高新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以及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的《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依据该考核结果、分管工作情况以及上级单位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年薪。关联董事李飞先生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共21项,部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类型决策机构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董事会
2独立董事制度
3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5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股东会
6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董事会
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0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1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1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3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14接待与推广管理制度
15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1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股东会
17关联交易制度
1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9外部审计制度董事会
2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21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外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制定)后的部分治理制度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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