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赵德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大树、杨言辰、祝雪松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