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勤勉 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人员包括黄蓉女士、吴非先 生、张成勇先生,其中黄蓉女士、吴非先生为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蓉女士担任。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 2025 年3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1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计委 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 2025 年4 月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2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审议。各委员在全面了解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基础上, 认为: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25 年3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5 年8 月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3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 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各项数据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各项分析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分析透彻,数据翔实。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2025 年10 月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4 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三季度报告 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9 月30 日的财务状 况、2025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形成决 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一季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客观地体现了各种影响因素对公 司效益的影响。财务报告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分析透彻,数据翔实;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2.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制度规程完善,内控结果富有成效。 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规程和要求实施了内控管理,并在生产经营、项 目建设、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对外担保、采购与付款管理、信息披露等重要方面发挥 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了相关风险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升了公司规范化 运作水平。
3.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1)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拟 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专业研判,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对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对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4.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事项。
正 5、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事项。
6、提名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事项。
7.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对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给予认同,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认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审计目标 可行,措施得当,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管理情况,能够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保驾 护航的作用。
8.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章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推 进各项工作。首先,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 排,并约定年审会计师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间;其次,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 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形成意见;第三,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初步意见后,审计委 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书面意见;最后,在公司财务报告定 稿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最终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同意将经年审会计 师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华鲁恒升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