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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占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占磊

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占磊,男,汉族,1991年7月参加工作,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曾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及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1993年在新疆公 论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任新疆公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新 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青松建化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多年独立董事工 作经验。本人除担任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未在公司担任 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任职的单位未与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有业务往来;本人及直系亲属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在公司及公司的关联方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未有委托和缺席情况,均能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审议 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议案均进行了审议, 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公司共 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本人作为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召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提名 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内领取薪酬的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和薪酬方 案进行审议。年度内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谨慎 行使职权,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行 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5年年报预审计工作过程中,本人未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但仍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电话沟通,及时 了解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及时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沟通,了 解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了解股东关注的事项,为更

好地履职奠定基础;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出席董事会会议外,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 营发展、债务、融资、关联交易、担保等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 司动态,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履职奠定基础。2025年共计现场工作15天。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 占用、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薪酬、法律诉讼等情况重点关注,并客观、 真实发表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采 购电力和粉煤灰、工业用水,向关联方销售尿素。发生非日常性关联 交易主要是办公大楼出租,交易价格公允,未有侵害公司权益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发生。此二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已在指定媒体上披露;无其他变更或者豁免的情况。

3、被收购董事会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无被收购事项。

4、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年度内,公司能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对公司应披露的事项 和定期报告进行完整、及时地披露,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了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贯穿公司经管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 控制提供保证,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况,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年度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 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要求,且已经为公司服务了8年,熟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流 程。年度内,公司未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年度内,公司未有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7、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年度内,公司没有除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年度内,公司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9、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激励、员工持股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领取的薪酬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没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也无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10、诉讼情况

公司的诉讼主要集中在应收账款方面的诉讼,涉及金额不重大, 不存在诉讼风险。

五、总体评价

2025年是任职青松建化独立董事的第二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始终保持独立客观立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报告期内,按时 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 见,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管控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 护等事项,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本人将持续加强监管政策与行业知识学习,深化对公司经营与重 大事项的了解,加强事前沟通与事中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质效,更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更好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长期稳 健发展。

批空: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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