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_公司公告_天润乳业: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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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公司合规经营、有效管理以及内在价值创造为基础,通过建立一种长效组织机制,致力于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司质量,依法合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创造公司价值,并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和预期管理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循序推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项关键要素,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应当采用科学的、系统的方式开展,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高效性与可行性;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市值管理的

内在逻辑。

(三)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主动性原则:公司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证券投资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包括不限于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股东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或措施。

第六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一节资本运作

第七条通过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公司应积极配合产业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

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第八条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质量和资源有效配置的提升。公司应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提升公司竞争力,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地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

第九条结合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各类股权融资相关工作。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满足公司产业布局中大规模投资的资金需求;扩张公司业务,提升竞争力,增强创利能力,实现公司市值有效率地增长。

第十条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实现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第十一条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适时开展股份回购,股东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第十二条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积极实施分红并适当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和舆情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买方机构投资者和卖方分析师的交流,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第十四条做好舆情管理工作,进行常态化舆情监测,快速响应和处理可能出现的舆情问题;深化对资本市场媒体生态的理解,了解当下上市公司媒体生态,增强相关人员的舆情应对能力;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第十五条树立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延伸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发展。通过梳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成果、投资亮点、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价值亮点,开展主动价值传播,引导市场对公司发展的认知,提升市场关注度。

第三节信息披露优化

第十六条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市场认可度:

(一)披露的信息内容简明清晰、语言通俗易懂,避免篇幅冗长、模板化、宽泛化的情况,并有效运用信息披露等多种手段,积极支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披露的信息内容客观、准确、完整,用词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出现夸大其辞、重大遗漏或歧义、误导性陈述,不出现关键文字或者重要数据错误,不出现需要补充、更正或修订公告的情形。

(三)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履行情况,相关报告内容充实、完整,提升公司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四)在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中主动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政策和市场动态,深入披露并比较分析公司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模式、核心竞争力、经营计划等行业及经营性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必要时修订本制度。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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