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越雷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参会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公司经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提升项目专业化、智能化、高端化建设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增加“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马街道茶园路3号厂房”为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2个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管理,加速应收账款周转,有效降低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成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经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071)。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