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参会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第三季度报告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和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